三司會審

74日講授於嘉義分堂:三司會審

今日剛好有一個這樣子的案例需要處理,所以就特別來談談陰間辦案的方式。 

當一個人因為意外事件造成肉體不堪負荷、或者肉體老化的時候,魂神離體,此時肉體雖然有生命跡象但卻無法有正常的精神反應。眼睛雖然張開,但卻彷彿視若不見,聽之不聞。在此緊急時刻,道士行法首先要找回離體的魂魄。但,要找回出外的魂魄卻非易事,你們可看看外面車禍現場,道士和家屬招魂的法事就知。

我們雄文堂辦事有親師傅和師公的敕令,因此,有全天下的神明代為尋找,在很短的時間就可尋找出魂神所在。

找到了魂神之後,接下來就是調魂,也就是押解離體的魂神至法壇。調魂比尋魂更難,因為,唯有天底下只有三司有調魂之權。三司指的是冥司、陰司、以及人司;司乃是司法判官之意。一個人從出生至死亡,一切功過因果皆記錄在每個人天心處的評心鑑之中;所以,一旦死亡的時候,大部分的人不需要經由冥府審判就能直接進入輪迴,依照功過論判而轉世受生。但在一些功果複雜的案子,需要由三司來共同定其善惡去處。冥司指的是閻王,專斷其過;陰司為城隍尊神,平衡功與過之裁定;人司為現任陽間的大修行者,依照其修行的功德而給予最後論斷的加減分數。有些案子,單獨由冥司,或者會同陰司來審判,只有極其少數的案子會動到三司共審。

我是現今人司之一,所以能敕令調魂。

魂魄調回法壇之後,接下來就是要為其清淨魂身,補貼光明,讓即將失散的魂體能夠重聚。若在我們雄文堂,則是將魂神宋至雄文堂法地,祈請親師傅和師公加持魂神安康。

魂神安定之後,接下來就是要送魂神回肉體。但,即使魂神回體,人也不見得立刻清醒。需等待肉體和魂體頻率同調的時候,魂神才能再次的控制色身的運作。這是急不得來的事情,雄文堂辦事可以法力協助。有時,尚須以法令燒在祖先墳墓前,敕令先祖不得來當事者肉體處喧嘩,不準祖先來接引亡者。否則,傷者魂魄感受到祖先靈魂來到,會產生恐懼感,更不容易和肉體同調。

今天,三司會審的規矩就講到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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