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之再現

2013年8月4日  雄文堂台北分堂

法之再現

每天打坐、禪修時的心法體悟,內心對法的認知,稱之為「法之再現」,法不是法律的法,較接近的說法稱之為「道」,白話的講,是宇宙萬物運行的規則,

法是自我詮釋,法是權宜的表現,法不能用有形的文字來詮釋,不能用有形規則、框架、戒條,法也不是沒有文字。

何謂「法」,法是自己的修行心要,心光權衡示現,並非仍在探索中,而是已經探索完成,成熟了,心要近於心光,心要是列出規則,心法是規則圓滿,呈現完整。

法無自性,例如coffee,藍山咖啡的藍山是自性。

法無形體,無定性,若有,則會被有形規則、戒條框架框住。

法無群眾性,不用人家去拜,跟宗教大小、廟大廟小無任何關聯。

法沒有辦法獨自存在,沒有人類就沒有法的存在,法依止於人,不是由人所化,法是依人,權衡示現,法無定性,無定相,無定體。法若由人所化,就有自性。

法無法由定法所成,並不是修雄文堂法、修三洞真經、修大圓滿法就一定可以得法,法也沒有辦法由不定法所得,不定法是指混雜的法,指的是不能靠修很多種的法來拼湊出法,

法沒有高低差別,例如祖師一、祖師二、祖師三所領悟的法,並沒有高低、深淺、上下的差別,但是有究竟、權巧的差別,

一個人說「我有最無上的法」,這是權巧,說「諸法是一樣平等的」,這一樣是權巧,

說「諸法無相」,這是究竟,相是形相,例如檯燈、桌子即是有相,那法的形相是什麼呢?法的形象就是變異,變異是一種究竟,法會產生種種的變異,在不同的場合、情節中變異,法是一種權法,只是境界顯現不同而已。

道家與大乘佛法不同。大乘佛法說法有相有體可以互相印證,例如禪師A、禪師B、禪師C可以互相拿別人的法來比對。例如學術界,各學派有自已的定論學說,學派A以學說認證,來認證學派B的學說有無道理。這樣可以相互交叉比對,淪為有相有體、有規則、有條文的方式,不符合道對法的詮釋。

定法、不定法皆不能得法,法是求不到的。不能靠拜祂、也不能供養祂來得法。

如何得到法?不能求,只能由祂自己顯現的。

如何自己顯現?時間到自然顯現。

時間即無自性。

所以大家在每天的禪修、根本法、靜坐的練習出定之後,花2~3分鐘的時間來作自我反省,從每天的安靜下來、思緒清明中,讓自心的心法顯現,自己看到自己的心光顯現,

每個同門有自己的內心看法,copy別人的看法是沒有用的,用有形有相來看待法,這是玩笑。

看經典,從祖師累積的心得,外相上有很多的規則,例如,coffee的杯子有很多的形狀樣式,但是從杯子外沒有辦法看到內涵(coffee),如果套幾個規則就以為懂法,這只是表相,是對法的無知,表面上有規則但是僅看到法的文字,無法看到法的內涵。

法和神通力有關係嗎?得法的人就像祖師能呼風喚雨。是的(法和神通力有關係),反之則不是,白馬是馬,馬非白馬,有神通力不一定知法,但知道法就會圓滿神通。

因此心法要靠自己,自己修,會有疑問和障礙,自己走會走很慢,親師傅指示:自古以來入室弟子都是一對一的教學,是閉門教學,不是共修。自己的心法、心要不給外人知,因為每個人體悟沒有高低、上下的分別。下次台北分堂上課改為由親師傅一對一指導(透過陽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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