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高雄雄文堂
谷神不死
谷神是指元神和法性,不是指靈魂,是指我們本具的法性。從太初變化轉世以來,不管換過多少形體,是男、是女,或在三惡道中,從來沒有變大變小過,變的是業緣所影響的外形。無論是因為福報大、福報少...等等外來因素使靈魂體看起來或大、或莊嚴等等變化,這些都是業緣的加諸,真正的本性從沒有變化過。
我們雄文堂的道法變化是無窮的,在座許多弟子有些前世都是雄文堂弟子轉世而來,有些已經轉世了好幾次,有的是第一次接觸。這些都是因緣的影響,因為有這些善緣 使大家都能坐在這裡,而親師傅所傳法之宗旨自古以來從沒變過,就是要喚醒我們本身具足的本性(谷神)。
谷神不會死滅,谷神要讓它「活生生」的被認知,否則谷神是生是死,都與你無關。首先要看、用心看,以與生俱來的覺知、管道、通道,看見自己的谷神、自己的本性,就是見道、就是真實的自我,而不是被業緣包裝過的你。
方法,就是一條顯現本性的路,顯現法性(本性)具足的光明力量。
入門時跪在西天如來佛祖親師傅前,陽師幫你做的儀式是什麼?不是像密宗的灌頂 也不是如一貫道傳授三寶,而是去除累世的污穢,做修煉道路上第一次的清潔。
比方說:因車禍事故而送至醫院救治的遊民,其身上的污垢很厚,往往需用掉一台推車上的棉花,才能在皮膚上擦出一塊乾淨的無菌區供針劑注射之用。同樣的,你的本性被累世業緣層層包住,入門時的儀式就是試著幫你擦去骯髒,顯露出一點本性。但要一點一滴的清潔,需擦到何時才看得到本性?欲由外而內,把幾百世、幾千世的業緣,一下子全部清淨,這是不可能的。日常生活中,一念之間就能造業,不管是善業或者惡緣,一念之間已經靈台有垢;可見,娑婆世界是業緣甚重之地。但,若不住在人間,又如何能還業?了卻宿世之塵垢?塵垢不清,又如何能照見清淨的本性?
既然,由外而內難,那麼,真正的照見本性之法在於當你心眼打開時,由內往外看,才有可能見到。用佛性、本性的眼來看!
要由外而內能看到佛性、本性嗎?那要無量阿僧祇劫才辦得到 ! 我們的法門是由內而外,開啟自性心眼。就是由本性之眼自己去覺知本來本性。這是雄文堂修煉之法。要怎樣開啟你的心眼?簡單來說,就是關閉你的俗眼(世俗的覺知),留下心眼。俗眼是什麼?包括了你累世轉世學到的方法,猜謎、電腦按鍵打字、甚至爻杯、神算、等等。用凡間、用後天學習而來的方法,去看、去聽就是所謂俗眼。怎樣關掉俗眼?並不是像電器開關可以輕易切換,人的喜怒哀樂等情緒不可能說關就關得掉,也不是以打坐數息方式,藉由一秒、兩秒、三秒等等的閉息就可以換取心靈的平靜。心靈要平靜到何時才能看見本性?憋氣到腦死一直到腦波的平了,那就見道了嗎?用禪修換取心靈平靜的方式可以見道嗎?或甚至說用打針吃藥的方式來控制腦部的神經就可以關閉後天的眼嗎?
答:不可能。
人不可能不用眼睛去看、去觀察外界。想用放棄俗眼的修煉方式來換取心眼的開啟是不切實際的方式。心眼的眼是自性覺知的意思,不是指看東西的影像,覺知等於是一種溝通的管道。
討論提問:用心眼看到本性就是見道?見道與證道又有何不同?
見道:見到道的本性。(如用棉絮擦出一點乾淨處)
證道:看你驗證多少。(看你擦出多大的乾淨面積)
回歸今天的主題:谷神不死。怎樣才能見到本性?答案:讓谷神見證自己。
幾萬年的業力很難擦乾淨。除非是一尊剛轉世的佛,卡得不多,一擦就亮,否則很難用清淨法,藉由清潔業力的方式來見證本性。所以,修行者不管在無始劫中有過多少境遇,修煉多少神通化身,想要直證本性,仍需放下種種身分、種種化身,不計較來歷,由自己的本性見證自己。
本性中有什麼?有「炁」。道是先天炁所化,修行者自身的炁不光明、不清楚是因為有「業」包住,要用外在的道炁來呼應內心本俱的炁,以感應道交的方式,呼應它,自顯自己的光明。
舉例:在一個厚重的缽中,放入一個遙控器,從外面看來,只看到缽而看不到遙控器。(想像卡通動畫中,神獸呼應一 隻地底沉睡的神獸醒來)。等遇到另一個同類的呼應,這個遙控器會醒來,飛離開厚重的缽底。這是同物質的會互相呼應的意思。而佛與我們都是先天一炁所化,會互相呼應。
我們的本性不生不死,本俱佛性無法用後天的敘述來闡明。不同特性的東西無法真正被「包」住。我們在做雄文堂法術時,結三山印,此印即是道令,敕令從太虛呼應下來的先天炁,如果你的心能完全呼應炁,便能見道,此即法術的應用。法術的施用過程需保持無為,不刻意造作,本身的炁才會開始與先天的炁相呼應。而內在的先天炁 覺醒的一剎那,好比剛才舉例的搖控器(本性)完全離開缽(業)的障礙時,就是見道。
雄文堂五炁都能學好最好,就算只有一炁修好,也可以見道。見道的時候,如太陽乍出,千年冰雪融化,一切無明業力頓時消散。想要修至此階段,或許很快,或許很慢,但都只是時間的問題。要見道在於你有沒有堅持,勤練而有誠者,神明就會幫你。見道後就不會迷茫,就不可能再退道心。而我們平常的開壇畫符、修法,就是在呼應本性(先天炁),練習三山印也就是在呼應本性。
今天就講到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