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星期三上課筆記 今天來講一些道教的基本規範。觸犯道教教規會有懲罰嗎?沒有的。今天的授課只是要讓你知道如果不小心犯了教規,自己應當反省,想一想為什麼犯了戒?如果是無心的,為什麼疏忽了? 1、不可妄稱師承。「巫峴」 道和巫是不一樣的,需仔細分辨其不同之處。舉常見的例子: 若玄天上帝下降,藉由靈媒辦事(附身辦事),以鸞生的身體作為媒介行一切的法事,如此稱為「巫峴」。也就是說,不管降靈為誰?不論是佛,菩薩,金剛,大天尊,各方神聖,大地精靈.......,不管降靈之後所做的為善事、惡事、或者不善不惡....,只要是合乎「降靈附身」而行人神的溝通、甚至神蹟,如卜卦、鸞文.....等等,如此就叫作「巫」。 中國從有歷史記載起就有巫,巫峴的歷史甚至比道教更悠久,巫峴的寺廟和佛道比鄰而居,不只是一般民眾,甚至許多修行者也分不清兩者之別。以我們雄文堂的淵源:上清派茅山宗為例,茅山因為三茅真君的得道成仙以及三清派歷代祖師定居於茅山而聞名。早期上清派的教法尚未興盛之時,茅山遍佈了大大小小的巫峴寺廟,每當茅山真君成道日,整座茅山大大小小的寺院都會焚香祈禱庇佑。 禱神靈下降而祈福禳凶,這是巫峴,不是道教。不管是觀世音菩薩下降、瑤池金母下降、甚至是西天如來佛祖下降,如此的人神溝通都不是道教。 道教的寺廟數量遠不及巫峴,許多地方的巫峴傳承已經很久,有些是家傳,有些則是拜師學習;許多地區的巫師有著地方性崇高的地位。 這些是巫的定義。三清弟子須知:不可以神明下降附身傳法而妄稱「師承」,否則即墮巫峴而斷究竟解脫出離之正確教法。 2、不可以未證言證。「以盲導盲」 知道方法不代表已經成就結果,修煉的過程仍有許多曲折與岔路;懂得技巧只是初步,最終的成績仍待諸多的努力與過程中的修正。所以說,知道和會是不一樣的,很多人喜歡東聽西聽,但只知道皮毛,或甚者所聽者為旁道末節,知道的多但不代表就真的懂或真的已經學會。 3、不可以煽動群眾脫離。「破和合僧」 以往很多教派的分離大多都是金錢、廟產的紛爭而導致分裂,因財產繼承的爭執而各分派系造成教團的四分五裂甚至毀滅是因世俗的金錢害了慧命,因小失大。 4、不可以己私害公益。「公器私用」 不可以拿公家的東西來填補私人事業、財產上的缺口,將公款轉為私用。公私須有別。 5、不可以違背陽師的交代。「敬師」 這裡是指教團行政上的事務需要遵循行政長官(陽師)的命令,也就是儒家的教導上君臣與師徒之間的關係。以認知理性為重,安排次序、操作機構,但並不是對陽師如同粉絲般的崇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