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第三壇 解冤的功德

五星補運法會 第二天第三壇



金星以及火星

剛剛主要是金星以及火星星君的下降,金星象徵著前程:明亮、很好的前程;火星主要是破壞。金星跟火星下降,一個主明亮,但另一個卻是破壞,如此象徵的是甚麼意思?

先回來講因果:大家知道你如果好好的做事情,憑藉自己的努力,在人為努力、天時、地利相助之下,你的事業、功名發展的很好,可是有些心地邪惡的人、做惡事的人,他也一樣發展的很好。原因是:在於他既有的資源、他掌握的人脈、財脈、地方勢力,讓他即使做惡還是有一個很不錯的前程。所以,不管是行善努力或者行惡雄霸一方,兩個在金星上看起來還是一樣光明燦爛,只是一個為善,一個是為惡。

問題來了,天理昭彰是絲毫不爽,你在有生之年看不到壞人受壞報,死後呢?就有差別。甚麼差別?

有火星照耀的人,火星星君這樣子所謂「破壞神」照耀的人,他死後的魂魄是不會飛散的,一般沒有修行的人,一般的凡人死後氣歸氣、塵歸塵,意識就開始退散,退散之後再投胎,組合其他生命中的元素、生之炁的元素重新再組合。可是一個行惡的人,火星照耀的人,就等於是閻羅王的生死簿批著囚禁。所以他雖然沒有修行,魂元也不會飛散,直接抓到冥王那裡,在陰森的冥府裡面受苦,惡大,苦難就長而深。

假如一個人行的惡事應該要死掉被處死三次,這樣子很極兇的惡,那麼他在冥府受刑死了一次之後意識又會再醒過來,然後再一次受刑。在受刑的過程中,身體上這個氣的痛苦,就好像他還在活著一樣,這般的真實直到他死,一直到三次的業報盡後,火星的懲罰才算完,他才會魂飛魄散,氣散盡後再重新組合成其他新的生命。

所以金星,有太白金星照耀當然是可喜的事情,可是你要想想看你是否為善,你的人是否端正?如果你是為惡,你有太白金星就不要高興得太早,你看看旁邊有沒有一顆火星在旁邊和諧的照耀?如果金星火星同現就要趕快懺悔己過,懺悔當然是來得及,可是你也要知道自己不對啊~而且要真心懺悔,否則等時辰到的時候金星就沒了只剩下火星,那麼就是業報開始了。

有時候有些通靈人會跟你講:你的祖先或是某某人已經下了地獄,需要解冤懺悔的資糧,因此要報名超渡,要報名很多拜懺,用這些功德 超生的功德來解救。我們現在來講這件事情:在火星星君執掌下的這些生魂,受罪的生魂,是沒有減刑的,假如說三個月鞭撻,那就要等三個月刑盡了,刑責完了,刑才會結束。因此,你所做的這些功德,這些大僧、大德所頌經的功德、禮拜的功德,都要等到三個月結束之後,這些生魂才可以拿得到,也就是在他魂飛魄散之前才得到法喜的滋潤。比如說本來全身骨肉破散都在流血,那個時候得到甘露的滋潤,傷口就好了,可是好了之後福分也沒有增長,只是把那個傷痊癒了,接著他還是一樣投胎。

所以兩個的差別:一個是魂飛魄散,直接散盡;一個是魂飛魄散之前,身體得到痊癒,才去投胎。投胎也不是真正原本的人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一個是散到甚麼都沒有,一個是還有一點點。

所以減刑有沒有可能?答:沒有減刑。緩刑呢?答:緩刑是可以,可是緩刑的結果就是在地獄裡面待更久的時間,這麼久的時間裡面,就是讓他懺悔反省,也就是仗著高僧大德頌經的功德,法會的功德給在地獄受苦的這個人。若功德很大、法力很高強,那麼就得到一個特赦令,可以在那邊做緩刑,把鞭刑三個月變成緩刑30年在地獄處檢討30年,也就是說在這30年是沒有投胎的,30年是在做緩刑,雖然也沒有在鞭打,只是在那邊關禁閉,30年後才能走。假如說法力不夠強,可是有做這個功德,可是法力不夠強,所謂法力強是跟這個人所受的惡業相對的做比較:惡業大功德小,們說法力不夠強;功德大惡業小,我們說法力夠強。如果法力不夠強,就如同剛剛講的,時間到的那一瞬間,得到功德的浸潤他就往生了。

所以了,假如說夢到祖先來報,在下面很慘啊很慘啊,然後你幫他做報名法會,不是說我們家的法會,是別人家的法會,報了之後又再夢到,你又做,又隔一陣子又夢到,你又做,那麼你就要知道這個業太重,你的功德或許不夠。如果你已經做了很多還是夢到,可是那個臉本來是受刑的臉,後來變成一個很不愉快、好像面壁思過的臉,你就知道你的功德是夠了,只是當下是在緩刑中,已經到了緩刑你就甚麼都不能做了,只能讓他在緩刑中、禁閉中慢慢的償還惡業。這樣曉得了嗎?

所以,最好的是個人的因業─因果業報個人自己還了。

以前我在幫人家問事的時候,問事單上就會寫某個人,師公一看這個人,知道還在冥曹陰府啊,我就直接跟他講這個人還在下面。但常常來問事的人很不相信:我就明明佛光山的法會報名很多次。佛光山耶,佛光山,怎麼有可能?不是佛光山不可能,而是你的祖先業太重了,我沒有說佛光山不好,而是你的祖先的業太重,這樣知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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